全球报道:潍坊老夫妻收690万拆迁补偿款被抓案,其实隐患早在事发前3年就已经埋下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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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段时间,山东潍坊一对老夫妻因房屋拆迁收下690万补偿款,3年后竟被开发商报警称遭敲诈勒索事件,引起了众人的关注。该案一审以夫妻二人犯寻衅滋事罪各被判刑5年,还判决全额退赔该笔巨款。老夫妻不服,提起了上诉。近日,二审结果出来了,山东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、发回重审,理由为“部分事实认定不清,证据不足”。看到这样的二审结果,不免觉得痛快。
这对老夫妻的事件说起来并不复杂,2018年,老夫妻位于别墅区的房子被拆迁,面积总计540平,补偿了440平村内安置房、四个地下室、两个车库以及690万现金,但是这笔现金并没有写进拆迁补偿协议里,这也就造成了此事件的出现。
在很多人看来,老夫妻的遭遇纯属无妄之灾,但实际上在未将补偿的现金写进协议中时,隐患就已经埋下了。没有签协议,没有书面的材料,这690万如何定性就是一个问题,你可以说是拆迁补偿款,他人也可以辩称为不义之财,双方各执一词。本是拿的自己应得补偿款,合情合理合法,因为没有协议书,就让很确切的事实变成了争议问题,甚至成了自己被定罪量刑的证据,可悲!可笑!可叹!
拆迁实践中,安置补偿标准并不是完全固化的,被拆迁人与拆迁部门都会进行协商,双方通过协商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意见,按照协商的内容履行,完全没有问题。但是,一定要落实到纸面上!保证你拿的钱都有据可依,未签订协议的情况下,任何钱都不能拿,哪怕对方与你关系亲密,哪怕对方告诉你项目着急,先把钱给你,那也不要让步,必须先签协议再拿钱。签好了协议,不要说690万,就是1500万那都是你应得的,你情我愿的结果,谁也说不出来什么,更找不出任何问题。
我们很多人一辈子老实本分,没有想过害人,认为钱款往来只要双方说清楚就行了,不会想着为此去签个协议,这也恰恰会给一些有心人可乘之机。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无,通过这一事件,希望我们广大朋友们,尤其是被征收户能充分吸取经验教训,以此为鉴,避免此类事件再次上演